一、申請對象: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合法登記的保險公司、郵局或銀行附設的保險理賠部門皆可申請。
二、申請每案須具備的文件:
1. 本院「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保險公司專用)」正本乙份,並附上應有的證明文件(請參閱授權書下的註明)。
2. 正式公文乙份:須敘明病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及查詢疾病名(內容須與授權書一致)。
3. 費用新台幣1500元整 (115年6月1日起調整)。
三、國內保險公司申請辦理流程:
1. 專人辦理:由國內保險公司承辦人攜帶相關證明文件,遞件至本院醫療資訊室病歷管理組受理。
2. 郵寄辦理:無法親自遞送,可採用掛號郵寄方式,由本院的收發室受理並轉交本院醫療資訊室病歷管理組。
以上相關內容如需諮詢服務請洽醫療資訊室 (分機:5706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