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診病患:需攜帶原診治醫師照會單或治療摘要、病理報告、影像學報告,至本院安寧療護特別門診或家醫科門診掛號,評估後使得入院。 (二)院內病患:原主治醫師開立會診單,照會安寧病房醫師,經評估後轉入。 (三)急診病患:急診科醫師評估因生命末期,病人及家屬已表示不願接受治癒性治療者,並經由安寧病房醫師評估後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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