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 ※
(1) 應於訓練1個月前函文至本院教學研究部提出申請並通過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到院訓練。
(2) 以下資料不收紙本,發文前請務必確認資料已上傳(填寫申請表時同步上傳)。
主治醫師
⚪ 畢業證書
⚪ 醫師證書
⚪ 執業執照
⚪ 效期內之合格急救證書
⚪ 管制藥品執照
住院醫師
⚪ 聯合訓練計畫書
⚪ 畢業證書
⚪ 醫師證書
⚪ 執業執照
⚪ 效期內之合格急救證書
⚪ 管制藥品執照
醫事人員
⚪ 聯合訓練計畫書
⚪ 畢業證書
⚪ 醫事人員證書
⚪ 執業執照
⚪ 效期內之合格急救證書
⚪ 臨培計畫人員:請截圖衛福部臨培系統頁面(需含補助期限及已核定受訓次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