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訓期間務必佩戴識別證,直至離院前繳回教學研究部。如遺失識別證,需繳交工本費新臺幣50元,待教研部重新製作完成後,請本人至教研部領取。 二、受訓期間穿著依受訓單位規範之服裝(如白袍)或整潔之服裝,並維持儀表整潔;禁止穿著短褲、拖鞋及背心。 三、受訓證明申請:完成離院手續單、教學訓練滿意度回饋單後,連同識別證,於離院前2日交回教學研究部(虎尾院區),俾憑發給證明。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學研究部承辦人張小姐(05)6330002 #57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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