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試驗合約:
Q1:臨床試驗合約預審可以和倫委會計畫審查同時進行嗎?
A:可以,兩者可同步送審,但須取得倫委會正式案件編號 (20開頭) ,於E-mail主旨寫明本院PI姓名、倫委員會案件編號 ,並依查核表附上完整文件送審查。
Q2:合約審查需多久時間?
A:需視案件量多寡及簽約單位提供文件之完整度,案件送審後,會在3個工作日內收到實質審查回覆。
Q3:合約簽署需多久時間?
A:若文件正確無誤,在收到計畫主持人簽核後之公文含合約文件後,約10個工作天可完成。
Q4:臨床試驗經費要用倫委會案號設立明細帳還是用總帳?
A:2 種皆可,簽約機構須事先自行與計畫主持人確認。
Q5:若要新增明細帳戶,是否需要變更合約?
A:是,如此主計室才有依據新增明細帳戶。
聯絡資訊:
○ 聯繫電話 (05)532-3911 #562507 (週一至週五上班日 09:00-17:00)
若無法撥通時,可請總機協助轉接該分機#562507
○ 臨床試驗中心 NTUHYLH.CTC@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