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訓練目標:
一、 養成新進藥師應用「基本藥學專業知識」、「實證科學導向」於藥事服務的能力。
二、 養成新進藥師建立以「病人為中心」和「全人照護」的臨床工作態度及技能。
三、 養成新進藥師能遵循法規,並具備執業所需的專業倫理以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 培養新進藥師參與跨領域團隊相互合作、共同照護的能力。
● 貳、教學師資:
一、 教師資格: 具教學醫院四年以上專任藥事執業經驗之藥師且具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計畫 認證教師資格。
二、 教師與受訓人員人數比例:不得低於1:3(即每1位教師於同一時期至多指導3名受訓人員)
● 叁、訓練對象:
一、 自領有藥師證書四年內之二年期藥師(PGY)
二、 到部二年內新進藥師
● 肆、訓練安排:
藥劑部藥師訓練依「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計畫二年期藥師訓練課程指引」規劃,本訓練分到職訓練課程、核心訓練課程(含職前訓練課程)及專業訓練課程,三階段訓練期程合計24個月,其中包含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訓練,並視本院及受訓學員需求安排院際聯合訓練。
● 伍、 評核:
以多元評估方式進行評核。




